兵法中的所谓“兵不厌诈”就是:“兵者,诡道也。”主张在战争之前隐藏自己的实力,造成敌人错误的估计,然后“攻其无备,出其不意。”其要诀:要避开敌人的锐气而攻其暮气,扰乱敌人军心,使敌人疲于奔命,然后以逸待劳乘虚而入,即是所谓避实击虚,多放烟雾等策略的运用。迷惑敌人,保护自己,然后一举得手。
从“兵不厌诈”到“商不厌诈”究竟有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?其本质是不是相同呢?兵战与商战,也许在手段与方法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,但是其本质上是有区别的,二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。兵战是以消灭敌人的生命,掠夺敌人的财富为目标的;而商战却是以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,更多的成交额为目标的;如果大家都比较大气的话,甚至于可以实现双赢或者多赢。商战与兵战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用财富在赌,而后者是用命在赌。
“兵不厌诈”,“兵以诈立”,这些观点均说明,兵战的战略要点是不讲诚信,充分使用欺诈手段。现实的商战中虽然也存在大量的不择手段,你死我活的欺诈案例存在,但是毕竟不是主流,从商战的本质来分析应该是:商战需要诚信、信用,而不能使用欺诈手段的。由此,商战战略的核心是“信用”。商战战略的实质是企业信用与品牌的建立和构建。
商家如果想在短期内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,采取一些故弄玄虚,放烟幕弹,让竞争对手摸不透、看不清自己的战略意图,达到震撼性的效果,迅速抢占市场,也无可非议,但是前提是不能采用损人利己的损招和阴险手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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